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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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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54:56 |
| 信息简介: |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定费额的项目,缴费人在省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征收机关为缴费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费人在省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征收机关为费额核定部门所在地税务机关。市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定费额的项目,征收机关为费额核定部门所在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