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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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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53:21 |
| 信息简介: | 2021年5月10日18时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已选定的缴费档次,视同缴费人委托税务部门扣款的金额。若缴费人需要变更银行预存代扣的金额或终止银行预存代扣方式,可自行前往当地区、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业务的便民服务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