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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5]17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性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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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50:00
信息简介: 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天冠集团、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生产用于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变性燃料乙醇免征消费税,以前年度已征的消费税退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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