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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6]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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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46:57
信息简介: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等,均应按现行营业税的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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