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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2006]39号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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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45:52
信息简介: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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