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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民发[2022]2号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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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45:15 |
| 信息简介: | 残疾人退出低保,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残疾等级变化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程序重新申请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