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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6]7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整车改装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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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41:51
信息简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有关用车辆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用不同种类车辆的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应按照何种子目(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并非限定只对这类改装车辆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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