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06]8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06]8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7:40:34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