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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便函[2006]2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关于当前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操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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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39:16
信息简介: 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国有事业单位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改建前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新设公司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征收契税;对改制前后投资主体没有变化,新设公司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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