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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6]166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三线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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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38:30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部分三线企业及所派生或合资设立的新企业实行增值税超基数退税并对退税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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