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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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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38:26 |
| 信息简介: |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我省每个市县局指定1个税务机关,负责受理本地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具体邮寄地址见附件。纳税人需将申报资料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市县局指定的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