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06]12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06]12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7:38:11
信息简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适用于2005年3月1日(含)以后领取税务登记证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2005年3月1日前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雇用员工8人(含8人)以上,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