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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6]12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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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37:51 |
| 信息简介: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10号)规定,从2006年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