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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发[2003]36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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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37:50 |
| 信息简介: |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择,地产卷烟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分别在海口市市区内及琼山区内各选择3个(含)以上零售单位作为零售价格信息采集点;专销省内其他市、县的地产卷烟分别在本市、县城区及较大乡镇各选择3个(含)以上零售单位作为零售价格信息采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