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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府办[2024]1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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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37:50 |
| 信息简介: | 低慢小”航空器为“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的,“低慢小”航空器及其相关零部件为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的,“低慢小”航空器使用“零关税”原辅料生产、维修的,“低慢小”航空器使用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的,或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其他优惠政策的,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或被运往内地,还应当符合相应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