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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财支财[2024]1322号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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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37:15 |
| 信息简介: | 除水力发电、火力发电直流式冷却取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外,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取用水量超过许可水量的,超过部分按照对应税额标准的4倍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