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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7]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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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8:02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下列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本通知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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