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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2007]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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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5:04
信息简介: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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