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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2007]2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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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4:32
信息简介: 库区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实行分省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省级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的库区基金,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由财政部驻发电企业所在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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