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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关税[2007]39号 财政部关于2007年-2010年三峡重庆库区进口沥青税收优惠政策及2007年安排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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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4:24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2010年期间,对于三峡重庆库区交通设施建设所需进口沥青,在一定额度内,所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由中央财政全额返还,每年分1-2批核定享受政策的具体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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