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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发[1995]144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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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4:21 |
| 信息简介: | 启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普通发票后,原底纹纸发票继续用到96年12月31日止。从1997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专用水印纸印制的普通发票。发票专用纸和荧光油墨由省国税局征管处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