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黔国税发[1997]103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扣缴税款通知书>有效期限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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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发[1997]103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扣缴税款通知书>有效期限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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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4:16 |
| 信息简介: | 税务强制执行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采取的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专业银行要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征解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