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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发[2001]146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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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4:06 |
| 信息简介: | 新《征管法》实施后,原来征管工作中所用的文书有的在名称、内容上与新《征管法》不符。因此,各级国税局要将征管文书的使用统一规范到新《征管法》上来,在不违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有关税务文书进行适当补充、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