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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函[2004]186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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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41 |
| 信息简介: | 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欠税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欠税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加收滞纳金制度、欠税纳税人离境清税制度、重组改制企业欠税清缴制度、欠税人处分财产报告制度、对欠税人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清缴欠税时的税收优先权制度,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