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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7]5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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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38 |
| 信息简介: | 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外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煤洁净燃烧热电站的建设、经营,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从事能源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