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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函[2004]253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办法》及有关制度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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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35 |
| 信息简介: | 代开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式样为长方形,规格为5cm×3cm,上边一行为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中间一行为“代开发票专用章”,下边一行为代开税务机关代码。字体为仿宋4号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