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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2007年第22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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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3:33
信息简介: 对焦炭、钢坯、钢锭、生铁、部分铁合金、萤石、非针叶木木片以及镍、铬、钨、锰、钼和稀土金属等国内稀缺的金属原矿共33个税目的产品实施15%的出口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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