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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地税联[2005]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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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23 |
| 信息简介: | 企业通过改组改制办理设立登记的,其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即改组改制前由地税部门征管的,改组改制后仍由地税部门征管;改组改制前由国税部门征管的,改组改制后仍由国税部门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