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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地税发[2007]65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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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2:43 |
| 信息简介: | 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地方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