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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函[2008]26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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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2:32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对新办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应及时在限期内对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确定纳税人可领购的普通发票票种、购票方式、数量,制作《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并将票种核定信息录入综合征管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