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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发[2008]79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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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2:30 |
| 信息简介: | 各市、州、地国税局、地税局要密切配合,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率的幅度内,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共同确定本地区分行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率,不得出现同一地区对同一行业或相同性质的企业制定不同的应税所得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