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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改办环资[2007]156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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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2:23
信息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审核程序,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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