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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7]7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处以罚款使用收入科目和级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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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2:01
信息简介: 根据(国税发[1999]128号)、(国税函[2004]485号)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款,应当随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相应税种的滞纳金罚款收入科目和级次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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