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署加发[2007]287号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印刷线路板企业加工贸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内销征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署加发[2007]287号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印刷线路板企业加工贸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内销征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7:01:57
信息简介: 但在实践中加工企业自身无法处理,需要将上述废液(废渣)交由经环保部门认定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而这些专业公司将回收的废液(废渣)处理后所生成的产品与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料件、产品已经没有对应关系。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