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1:10 |
| 信息简介: |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写入集体合同的劳动保护条款或者签订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如用人单位拒不协商的,工会组织或劳动者可以报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