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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9月征收期纳税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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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1:06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者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