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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库[2007]98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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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7:02 |
| 信息简介: | 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根据(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我们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确定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