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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令第1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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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54:11
信息简介: 本办法所称监管场所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以及从事进出境货物装卸、储存、交付、发运等活动,办理海关监管业务,符合海关设置标准的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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