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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9号 商务部关于终止对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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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53:48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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