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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令第51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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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53:22
信息简介: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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