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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办关税[2008]12号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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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53:16
信息简介: 按照《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全部直接出口项目项下进口设备,依法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或先征后返的政策。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一个项目进行审核,项目是由企业来承担,企业设立的目的就是专门从事某一个项目,因此原则上以“企业生产的全部产品“作为独立的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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