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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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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3:10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废止《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