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车船税联网征收若干问题处理规程及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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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车船税联网征收若干问题处理规程及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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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3:06 |
| 信息简介: | 保险机构每月代收的车船税税款,应于次月1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报解缴手续。为方便纳税人和提高退税效率,各地保险机构应于解缴车船税款时按要求报送《贵州省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