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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2008年第14号公告 海关总署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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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52:58
信息简介: 自2008年3月5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蜡油除外)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自2008年3月5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石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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