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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8]2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赞助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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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2:07 |
| 信息简介: | 对普华永道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向北京奥组委提供的现金赞助支出以及按照市场价格确认的服务形式赞助支出,应先计入营业收入,同时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当年实际发生数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