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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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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1:17 |
| 信息简介: |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单独引用《裁量基准》作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