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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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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1:12 |
| 信息简介: | 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