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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8]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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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51:11
信息简介: 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的后续管理,不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凡经核实所提供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备案证明失效的,应停止其享受免税资格,恢复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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