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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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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50:20 |
| 信息简介: | 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规定,现将我省《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亦应按本《公告》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