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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8]6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保险业务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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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49:32
信息简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使用的《健康保险公司保险费发票》暂用于委托银行代办保险业务时使用,该公司其他出单业务所需开具的保险费发票仍按原式样和方法实施,何时启用《健康保险公司保险费发票》,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或省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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